【陳同佳出獄】石棺藏屍案啟示 台港2016已有移交逃犯先例
發布時間: 2019/10/23 16:39
最後更新: 2019/10/23 18:39
陳同佳今天出獄,但他殺害女友案件在香港、台灣之間引起的司法角力卻在白熱化。台灣法務部官員今日指出,台港移交犯嫌早有前例,3年前3名涉及「石棺案」、即水泥封屍案的香港嫌疑犯潛逃藏匿台灣,台灣警方及移民署將3人遞解出境,在桃園機場空橋把嫌犯交由赴台的香港員警。
台方以石棺案說明,台港有移交逃犯先例、兩地應通過司法互助處理陳同佳事件,呼籲港府履行承諾提供協助,共同打擊犯罪。但港府稍早前已在聲明中說,陳同佳是自願自首,他又是台方通緝人士,因此完全可以在司法協助以外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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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同佳去年在台灣殺害同為港人的女友,隨後潛逃回港,成為香港修訂「逃犯條例」及「反修例」社會運動導火線。港府一直強調,陳同佳今天出獄後,將協助他赴台自首投案。台灣陸委會則透過既有管道,致函、致電港府,檢警擬派員赴香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受審,但遭港府拒絕。
法務部在新聞稿指出,「台灣堅守司法主權,尊重雙方管轄權,立場始終如一,籲請港府履行承諾提供協助,以伸張被害港女及其家屬人權」。
法務部官員指出,過去也有台灣警方將潛逃台灣的殺人犯逮捕歸案,交由赴台的香港警方帶回的司法互助前例;2016年3月底,香港傳出駭人聽聞的「石棺」即水泥封屍案,死者疑似是一名28歲的失業男子,被藏屍在灌有水泥的木箱內,而嫌疑犯潛逃到台灣。
台灣刑事局同年4月初在新北巿板橋一處民宅找到3名涉「石棺」封屍案的香港嫌疑犯,台灣警方函請移民署依港澳關係條例,廢止他們的入境許可,並註銷出入境許可證。
2016石棺案台灣向港協助 在登機橋向港警交付疑犯
因台港間沒有司法互助,兩地有關人員商談如何依法及合理地把3名犯嫌從台灣遣送香港,最後決定,採取在桃園機場空橋內移交犯嫌的遣送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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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年4月12日由台灣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執行強制出境程度,將3人押送至桃園機場,在空橋把3人交由赴台的香港員警,再由港警押解他們登機返回香港。
石棺藏屍案算是香港回歸後,台港移交逃犯「先例」。法務部官員也指出,遣返石棺封屍港嫌案為台、港首次合作,針對陳同佳案,呼籲港府履行承諾提供協助,共同打擊犯罪。
責任編輯:鄧國強